目前互联网使用的是 IP 协议第 4 版本即 IPv4,它在 RFC791 中定义。IPv4 协议规定,每个互联网上的主机和路由器都有一个 32 位的 IP 地址,它包括网络号和主机号,这一编码组合是唯一的。把 IP 地址分成两部分的优点是使路由器中的路由表不会太大。路由器不必为每个目的主机维持一个路由选择表项,而仅为每个网络维护一个路由选择表项,当进行路由时,只检查目的地址的网络部分。
类别:DARPA/IETF
来源:RFC 791